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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人處世的過程中,「堅持原則」本來是正常的,

問題是:你所堅持的究竟是原則?還是自己的偏見?

做人的原則首先要「保護自己」,

可是保護自己並不表示要傷害他人;

考慮自己的同時,也要尊重他人,自己受益,

也希望對他人有幫助,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,這種原則才是對的。

時時提醒自己「內方外圓」的原則,也是化除我執的方法之一。

更進一步說,如果我們能夠放下我執,不以自我為中心,

任何事情都能看得開、看得淡、放得下,而且能夠包容所有的人、所有的事,

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偏見,當然就沒有煩惱了。


堅持的是原則…..

還是偏見?

你認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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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y 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